【獎學金】114-2學期「鼓勵博士班研究生就讀獎學金」即日起受理申請,3/31(二)下午5:00止,逾時不予受理。
一、依據「大同大學博士班研究生獎學金實施要點」辦理 (連結)
二、申請資格:
- 本校在學博士班一、二年級之本地學生。
- 須為各博士班全時在校生,未具有校內外任何專職工作者。
※本獎學金與研發處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因經費來源相同,不得同時申請。
三、受理申請日期:即日起至3/31(二)下午5:00止,請於截止日前將相關文件送至EMI辦公室(白宮B103)。
四、需繳交文件:
- 申請表(如附件)。
-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,學生證須加蓋當學期註冊章。
- 院系所主任、老師或指導老師推薦信。
- 研究計畫:說明論文研究方向、進度,已參與或即將參與的研究案/研究計畫項目、在研究案/研究計畫中所擔任的角色、工作內容、等。
五、獲獎名額依當年度預算核定,獲獎學生每位得核發至多30,000元之獎學金。
六、獲獎之學生於在學期間辦理休、退學或其他原因致離校者,喪失領取資格。
七、聯絡人:EMI辦公室朱佩文小姐 pwchu@gm.ttu.edu.tw (電話:02-21822928分機7521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