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「大同大學博士班研究生獎學金實施要點」辦理 (連結)
二、申請資格:
※本獎學金與研發處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因經費來源相同,不得同時申請。
三、受理申請日期:即日起至3/31(二)下午5:00止,請於截止日前將相關文件送至EMI辦公室(白宮B103)。
四、需繳交文件:
五、獲獎名額依當年度預算核定,獲獎學生每位得核發至多30,000元之獎學金。
六、獲獎之學生於在學期間辦理休、退學或其他原因致離校者,喪失領取資格。
七、聯絡人:EMI辦公室朱佩文小姐 pwchu@gm.ttu.edu.tw (電話:02-21822928分機7521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