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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轉知】教育部辦理112學年斯拉夫語夏令營獎學金

一、提供單位:捷克教育部

二、甄選名額:15名。(一校至多推薦5名)

三、申請資格:
須符合下列所有資格
(一) 年滿18歲之中華民國國民。
(二) 在校任一學期捷克成績70分以上或持有任何捷克語能力證明者;曾修習其他斯拉夫語言課程且任一學期成績70分以上或持有此類語言能力證明者亦開放申請。
(三) 在該期間可以出國進修者(推薦前,請先確認及評估申請學生在該期間赴捷克之可能性,包括個人、家庭及役齡男性兵役問題等因素)。
(四) 經就讀學校推薦者;未經學校推薦之個別申請案,不予受理。
(五)開放以前年度獲捷克高等教育機構短期進修/研究獎學金錄取者申請。

五、甄選作業:
(一) 初選:即日起申請者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;學校審核後擇優推薦,每校至多推薦5名,請有意申請者於112年2月17日(五)15:00前備妥所有應備文件,向教務處招生組提出申請,
甄選報名表第2頁「推薦理由」欄位,需請指導教授或所屬系所教師填寫、簽名,來文簡章如附件。

(二) 複選及甄選結果請參閱甄選簡章。

六、獎學金待遇、受獎期間、應繳文件...等詳情請自行參閱甄選簡章。

七、檢附「教育部辦理112 年斯拉夫語夏令營獎學金甄選簡章、報名表」乙份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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