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轉知】教育部辦理112學年赴捷克高等教育機構短期進修/研究獎學金
一、提供單位:捷克教育部。
二、依據:駐捷克代表處112年1月13日捷克字第1122500127號函。
三、每校名額 5 名,為期 10 個月獎學金(也可申請 5 個月)。
四、待遇:免學費;具有碩士學位或同等學歷者,每月核予 9,500 克朗,未具碩士學位或同等學歷者,每月核予 9,000 克朗,由受獎者之進修/研究系所發給。亦可自費申請學生宿舍,惟須於申請表上註明。另在捷克研習期間之健康保險費用須自行負擔。
五、受獎期間 112 年 9 月或 10 月(視擬進修/研究機構之開課表而定)起赴捷克高等教育 機構進行 5 個月或 10 個月之進修/研究。
六、申請資格
(一)具中華民國國籍。
(二)通過「各項英檢與CEFR 架構對照表」B2 級列之任一項測驗級/分數以上者。
(三)以 112 年10月以前已取得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者為佳,惟大學二年級及三年級生、任教之研究員/教師亦可提出申請。
(四)申請者先行確認受獎期間可出國進修/研究。
(五)經就讀學校向本部推薦,未經學校推薦程序之個別申請案,不予受理。
七、參加甄選應繳文件
(一)下列資料 1 式 4 份,請依序排列,於左上角以釘書針裝訂,請勿使用其他裝訂方式:
1. 甄選報名表;
2. 護照影本;
3. 最高學位證書(研究員/教師不須繳交);
4. 在校學業成績單(研究員/教師不須繳交);
5. 捷克語或英語語文成績證明;
6. 獎學金申請表(可進入捷克教育部網站下載,申請人可於申請表中敘明所欲進修/研究之學校系所及領域,倘欲申請一個以上之學校系所,請於申請表中敘明優先排序);
7. 履歷表或自傳(2,000字以內);
8. 讀書/研究計畫(2,000字以內);
9. 推薦函2封(研究員/教師不須繳交);
10. 發表著作清單(倘有,研究員/教師須繳交);
11. 擬進修/研究機構之邀請函影本(僅研究員/教師須繳交)。
*上述文件#6至#11請以捷克語或英語撰寫。
八、校內申請
(一)期限至112年2月1日 15:00截止
(二)請將所有申請文件交至教務處招生組承辦人 黃鈺婷,逾期不受理。
申請案如超過5件,將進行書面審查,擇優5位報教育部,必要時得請申請者前來面試或提供說明。
官網:https://www.msmt.cz/eu-and-international-affairs/scholarships-for-the-academic-year-2023-2024?lang=2
可申請本獎學金之赴外(捷克)學校查詢:https://www.msmt.cz/areas-of-work/tertiary-education/public-higher-education-institutions-websites